招生:109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考試第二梯次錄取名單

  • 正取生網路報到、備取生入學意願登記、新生報到繳驗證件、備取生遞補…等規定,務必自行詳細閱讀招生簡章說明。
  • 凡是有意願就讀本校之正取生及備取生無論名次為何,皆應依放榜梯次規定期限內完成網路報到、入學意願登記程序,本校不另寄通知。逾時未完成登記程序者,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異議,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登記或跨梯次登記。

  1. 網路報到暨入學意願登記期限:
    第二梯次放榜之錄取生:108年12月5日9:00起至108年12月11日17:00止
    於第二梯次放榜之各系所正取生、備取生,應於第二梯次網路報到暨入學意願登記期限內完成登記程序,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2. 分二梯次公告【新生名單】及【遞補順序名單】: 
    第二梯次放榜:108年12月13日
    【新生名單】係依已完成網路報到暨入學意願登記之正取生及備取生按原名次依序排列至錄取名額為止,其後則為候補之【遞補順序名單】,日後遇有缺額遞補,於甄試招生系所網頁公告,名單不再更新。已登記入學意願之備取生,如已列入新生名單中,視同已完成網路報到。

  • 備取生遞補:
  1. 備取生遞補截止期限前,若有新生自願放棄入學資格,則由本校招生系所(班、組、學程)按【遞補順序名單】依序個別通知備取生遞補缺額。
  2. 經本校招生系所(班、組、學程)網頁公告獲遞補缺額之備取生,應完成填送「遞補入學確認書」(表格請自註冊組網頁下載),始列入本校新生。
  3. 若自本校招生系所(班、組、學程)網頁公告獲遞補名單之日起,於招生系所(班、組、學程)公告遞補期限內,未寄送(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或傳真「遞補入學確認書」至該招生系所(班、組、學程)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寄送或補傳真,名額依序進行遞補。
  4. 請考生於遞補期間自行至各招生系所(班、組、學程)網頁或註冊組網頁查詢最新遞補狀態。遞補截止日後,請上註冊組網頁查詢遞補截止日後的新生名單。
  5. 備取生遞補截止期限後,如仍有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者,出缺名額不再遞補,其缺額可流用至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或於考試入學招生補足,其缺額流用情形由該系所相關委員會訂定。
  6. 備取生遞補截止期限為109年2月17日止
  • 凡本校新生(已列入遞補截止日後的新生名單者),應於新生報到繳驗證件期限內,持應繳驗之證件辦理入學驗證手續。未按時完成驗證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驗證日期及地點:
    1. 碩士班新生報到繳驗證件:109年4月28日、4月29日在各招生系所(學程)辦公室
    2. 博士班新生報到繳驗證件:109年6月23日(星期二)在本校行政大樓一樓註冊組
    3. 報到(驗證)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止。
    4. 提前入學申請:109年1月20日~1月22日,至註冊組辦理。(109年1月23日以後遞補者不適用該項申請)
  • 同時錄取本校兩個系所(班、組、學程)以上者,應於備取生遞補截止日前,限選擇其中一個系所(班、組、學程)入學,違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本公告內容仍應以本校招生資訊網公告內容為主。
榜單查詢網址:(資料過期,已無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