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提醒
常見無法採計畢業學分情形,請學生留意:
1. 必修課程必須修本系所開課程,未經事先申請逕修外系同名稱課程要求相抵者,不予認列。
2. 超過本系規定之外系學分,不予認列。
3. 體育課程其學分數依規定不計入畢業總學分數。
4. 超修之通識課程得計入外系學分,但承認外系學分數最多7學分(含超修之通識課程)。
5. 本系規定不採認之通識課程。
6. 人文、社會、自然三大通識領域,未修習各 2 個以上不同學群課程。
7. 教育學程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數。
8. 其他:本系或雙主修學系、輔系規範之學分採認條件。
資管系-學士班學生畢業條件明細表(111學年度起入學適用)(1110829系務會議修訂_1111103校課程通過)
(新增「資訊能力檢定」畢業門檻:學生畢業前需通過大學程式能力檢定(CPE)解題數「一次二題」或修習通過「高等程式設計與實作」之補救教學課程、刪除院核心3選1必修課程、刪除系專業必修「資管人之生涯規劃」課程、超修體育至多採計2學分、修正系專業選修課程最低應選修學分及承認外系學分誤植的學分數。)
資管系-學士班學生畢業條件明細表(110學年度起入學適用)(1110829系務會議修訂_1111103校課程通過)
(通識課程有重大變革、刪除資管人之生涯規劃。)
(依興教字第1100200202號書函將「英語聽講溝通」更名為「學術英語聽講」)
資管系-學士班學生畢業條件明細表(109學年度起入學適用)(1110829系務會議修訂_1111103校課程通過) –同108學年度起入學適用
(刪除資管人之生涯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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