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4國立中興大學資訊管理學系雙主修選修科目學分表

  •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本系雙主修實施要點辦理本系雙主修修課規範。
  • 學士班學生於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須達七十五分以上,或其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者,得申請本系雙主修。雙主修名額以申請學年度本系招生名額百分之十為上限,第1學期申請雙主修通過名額若額滿,第2學期則不再接受申請
    (請於每學期末留意本系網站-最新消息-行政公告有關輔系、雙主修訊息。)
  • 學士班學生申請修讀本系雙主修,應自第二學年起,碩士班學生得自一年級第二學期起,於本系規定期限內填具申請表並檢附歷年成績單及班級排名證明(申請碩士班雙主修需另檢附個人資料表)向本系提出申請,經本系相關會議審核通過並經雙方系主任(所長)簽章同意後,於當學期註冊日起二週內,送註冊組核備。
  •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學生修讀雙主修,其加修學系(所、學位學程)畢業條件以核准修讀學年度的畢業條件為基準。修讀雙主修學生,除應修滿 所屬 系(所、學位學程)規定畢業科目學分外,應至少修滿加修學系(所、學位學程)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資格
  • 本表學士班雙主修選修科目學分表適用於111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生(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_1111103校課程通過)。

本表適用於 111 學年度(含)以後申請者。

編號類別科目名稱學分一年級附註
1管理學院核心必修課計算機概論3有時本系教師授課者,本系學生應習本系教師所開班修課。
2會計學(一)3 
3經濟學(一)3 
4統計學(一)3 
5統計學(二)3 
6管理學3 
7企業家講座22選1
8管理講座22選1
   學分數小計20  管理學院核心必修課程
9資管系專業必修課程微積分(一)2 
10微積分(二)2 
11程式設計3 
12物件導向程式設計3 
13資訊管理導論3 
14資訊網路3 
15資料庫管理系統3 
16資料結構3 
17系統分析與設計3 
18管理資訊系統3 
19網際網路系統設計3 
20資料探勘概論3 
21資訊安全導論3 
22資訊系統發展專題(一)3 
23資訊系統發展專題(二)3 
  學分數小計43 資管系專業必修課程
  學分數合計63  

附註:

  1. 擬申請資管系雙主修之學生,應依「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規定辦理。另,學生修讀雙主修,其加修學系(學位學程)畢業條件以核准修讀學年度的畢業條件為基準。
  2. 編號1至8項應修管理學院所開之課程,編號9至23項應修資管系(U29)所開之課程。若學生因不可抗拒之理由,事先提出申請並經同意者,不在此限。 學生修習管理學院核心必修課程,如有本系教師授課者,應修習本系教師所開設之班別,未修習本系教師授課之班別者,學分數認定應由本系課程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3. 修讀本系雙主修學生,除應修滿原學系(學位學程)規定畢業科目學分外,應至少修滿本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含管理學院核心必修課程及資管系專業必修課程)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資格。
  4. 學生在原學系(學位學程)已修習相同科目名稱(或科目名稱不同,但內容實際相同者)得提出免修申請,經本系同意者得免修該科目,但仍應加修本系專業選修課程,以補足所差學分。
  5. 「資訊能力檢定」畢業門檻:
    生畢業前需通過大學程式能力檢定(CPE)解題數「一次二題」或修習通過「高等程式設計與實作」之補救教學課程。 選修「高等程式設計與實作」課程需符合下列條件:
    (1) 學生於畢業前已通過解題數一題,但未達解題數「一次二題」者,得修習「高等程式設計與實作」課。
    (2) 學生未參加過大學程式能力檢定(CPE)或參加檢定未通過解題數一題者,不得修習「高等程式設計與實作」課,即學生修習「高等程式設計與實作」課,需提出已通過解題數一題之證明。
  6. 如上述表列未條列部份或有未盡之事宜,依本系課程委員會之決議辦理。